
中国数据治理体系历经多年演进,已形成以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为核心的全方位法律框架,被业界称为
《网络安全法》(2017年施行)作为奠基性法律,首次确立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框架,包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基础要求,强调对网络数据泄露、篡改的预防责任。
《数据安全法》(2021年施行)以数据分类分级制度为核心,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,首次将“重要数据”纳入特别监管范畴,并建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。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2021年施行)确立“告知-同意”为个人信息处理的核心原则,引入域外效力(“长臂管辖”),赋予个人权利,并创设数据跨境传输“三重门”机制(安全评估/认证/标准合同)。
4.数据分类与加密备份:尤其对支付信息等高敏感数据实施区块链存证等强化措施。
《数据安全法》第27条要求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覆盖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、提供、公开、销毁各环节。关键要求包括:
1.数据资产图谱绘制:通过DCMM(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)三级认证标准,实现数据来源合法、处理可追溯。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构建以知情权、决定权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,企业必须做到:
1.小必要收集:不得强制捆绑授权,电商平台不得收集与交易无关的健康信息。
对重要数据(如金融客户交易信息)和敏感个人信息(如医疗健康数据),法律设定了更严格义务:
2.实施供应商审计:对代运营服务商开展尽职调查,重点检查日志留存和加密措施。
3.72小时双重报告:向网信部门报告并告知用户(如金融账户盗用需即时冻结)。
刑事风险提示:非法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条以上即构成犯罪,内部人员作案量刑标准减半。
2.风险矩阵评估:使用网信办“数据合规体检工具”,扫描自动化决策、跨境传输等高风险场景。
4.技术防护升级:部署隐私计算技术实现“可用不可见”,2025年标配区块链存证+国密算法加密。
6.持续合规监测:接入工信部数据合规平台,动态跟踪《网络安全技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》等新规。
深圳/山东地方实践: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》要求数据处理全流程记录可追溯;《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》确立“谁收集谁负责、谁持有谁负责、谁管理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责任制。
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背景下,企业需将合规要求内嵌于业务流程:从金融数据的10年留存期,到汽车数据的“默认不收集”原则,行业规则持续细化。建议企业每半年更新合规手册,通过“法规库-案例库-工具库”三位一体体系,将合规压力转化为数据资产化能力。
近日,郑利民律师以合伙人身份加入浩略律师事务所。郑利民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、前检察官,同时,他还拥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,这一资质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好地洞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,为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增添了独特优势
委托人无奈之下,委托了赵燕燕、蒋斌律师处理此案。两位律师接手后,首先与委托人充分沟通,了解案件的具体背景,并仔细梳理借款信息,力求还原借款的真实情况。接着,两位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,为后续的维权行动做好充分准备。
12 月 20 日,由北京浩略(深圳)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浩略律所管理沙龙于浩略深圳办公室成功举行。此次沙龙以律师行业团队管理中的核心要素 “选用育留” 为主题展开深入研讨,致力于为行业发展开拓全新视野并积累实践经验。沙龙邀请到深圳市知古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、前上海市建纬(深圳)律师事务所人力兼行政主管全丽芳女士作为主讲嘉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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